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2.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应与获得自主招生合格资格的专业(类)一致,按照A、B类对应优惠分值享受优惠,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优惠分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以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准。自主招生选考科目与我校公布的2019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
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750分制进行相应折算取整。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考科目等级须在AB及以上。生源地所在省如果有其他要求,则执行该省相关政策。
六、工作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2.资格审查结果公布。2019年4月30日前
3.确认考试与网上缴费。2019年5月1日—5月15日
4.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1日—6月16日
5.体质测试和面试。2019年6月16日
6.入围名单公示。2019年6月18日前
七、监督机制
1.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专家名单和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考生面试考场与顺序随机确定。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的测试或辅导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5.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单位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签字盖章,严禁弄虚作假。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3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7)88386178 88386189
监督邮箱:zsb@zuel.edu.cn
九、本简章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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