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额的5%。
四、选拔程序
(一)我校依据自主招生录取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10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二)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测试,面试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发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三)我校将对通过面试测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00%,根据考生面试测试成绩高低择优提出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并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四)候选考生名单将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经审核通过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经公示无异议,最终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南京医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诚信承诺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信息网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未报送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我校根据面试测试结果,最终确定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考生名单,在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确定测试结论为优秀及合格的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
(一)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一本控制线,学校将予以录取,并满足其所填的第一个专业志愿。
(二)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一本控制线上,学校将给其加1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择优录取;若加1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相应分数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安排相应专业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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