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办法
(一)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仍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BB,必测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且必须在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中确认我校。
(二)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对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阶段总成绩采取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60%,面试阶段总成绩占40%。录取人数在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比如:上述考生面试阶段总成绩为76分,高考成绩为330分(高考满分为480分,该考生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则为68.75分),则该考生加权综合评价总分为:68.75×60% + 76×40% = 71.65分。
(三)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2、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确认投档的自主选拔候选考生名单,将考生的加权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以下几类安排专业:
①类:即加权后总分排序在前30%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
②类:即加权后总分排序在前70%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前3个专业之一。
③类:即加权后不满足①类、②类所列条件的候选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符合其填报的专业相对应的分数时,安排相应专业录取;若加20分后仍达不到其填报的专业相应分数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予以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④类:满足A类报名条件的,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或者满足B类报名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以内的候选考生,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个专业。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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