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二条 学校名称:齐鲁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4276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齐鲁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 学校地址:历下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36号,章丘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大学园区文博路2号。
第八条 学校概况: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在章丘百脉泉畔建有新校区。学院前身系创建于1948年的山东教育学院,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2010年4月,改建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学院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推进教育创新,先后被授予山东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毕业生就业工作等各项评估中,均获得了优秀成绩。
学院占地面积1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00多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00多万册。设有4所附属学校、60多处实习基地。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59人,校内专任教师55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263人,硕士学位以上者442人。有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中青年学术骨干等20余人,在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18人。
学院有16个专业被评为“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示范专业”,16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3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1个教学单位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与曲阜师范大学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院形成了在教师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研究、学校管理研究等方面的科研特色。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5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1项,承担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229项,横向项目15项;荣获“齐鲁文学奖”、 “齐鲁人口奖”、“泰山文艺奖”、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等厅局级以上科研奖励110多项。
学院本科生考研上线率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年稳步提升,20多人次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百优辅导员”、“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1个班级被评为“全国先进班集体”。
学院教师教育师资优势、课程资源优势、网络技术优势等日益突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培养了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和学历提高教育本、专科学员18万余人;培训本省中小学教师120万余人次;培训本省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2万余人次。承担了援疆、援藏和支援四川北川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为我省及其他省市区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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