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卓越人才培养,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按高校名称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九所以工科为特色的国家“985工程”大学,组成“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简称“卓越大学联盟”)。在《卓越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指导下,本着“追求卓越、协同创新”的原则,2014年继续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选拔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
同济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数的5%(“试点学院”自主招生方案和计划另行安排),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明显专业兴趣、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身心健康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收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三、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为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考生可同时选报两所卓越大学联盟高校。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12月22日9时至2014年1月2日9时登录“卓越大学联盟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统一报名,报名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与学科特长,撰写一篇个人申请报告,阐述个人对同济大学的认识及专业志向,在我校提供的学科分类目录中选择一个意向学科或专业类别。
报名学生应将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及获奖情况、个人申请报告等其他说明材料,由学籍所在中学核实报名材料、填写确认相关内容并由主管校长签名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特快专递(EMS)寄达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编200092)。
四、选拔办法
1、我校将依据考生的高中阶段成绩、创新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审核,以确定选拔资格。
2、具备选拔资格的考生参加卓越大学联盟学科基础测试。
3、学科基础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面试及实验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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