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项目测试时间和地点:
(1)田径: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11: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东塑胶田径场。
(2)女子排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排球房(三楼)。
(3)女子篮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9:00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4)男子篮球: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约10:3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体育馆篮球房(三楼)。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6、男女篮球项目: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女子排球项目:凡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以及曾报名或参加了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我校测试。
七、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资格。(田径考生当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不予合格公示)。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八、其他
1、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21-62232212;体育与健康学院咨询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2、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招生行政部门、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1-54344651。
3、符合申请免试入学条件的运动员,请按《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通知》执行,免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5日。
4、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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