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再依据单科成绩、特长等因素进行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6、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专业录取时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编导专业除外)。
(2)文化成绩认定: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并应达到当地招办划定的专科分数线。
(3)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
四川:招生专业均认可四川省艺术类统考成绩。(编导专业按艺术文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重庆:招生专业有舞蹈表演、编导、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以上各专业成绩均认可重庆市艺术类联考成绩。
新疆:招生专业为音乐表演、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认可新疆艺术统考专业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成绩我院认可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请考生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甘肃: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以上各专业认可甘肃艺术统考专业成绩。
贵州:招生专业有舞蹈表演、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以上各专业认可贵州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河南:招生专业有影视表演、编导、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河南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广西:招生专业有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广西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湖南:招生专业有影视表演、编导、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湖南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云南:招生专业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均认可云南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我院认可其他院校在生源省组织的专业单招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请考生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查询)。
陕西:招生专业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认可陕西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山西:招生专业有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广西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湖北:招生专业有编导、主持与播音、艺术设计。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湖北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青海:招生专业有舞蹈、艺术设计。以上专业成绩均认可青海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7、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印制、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8、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9、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0、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scapc.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关批次录取结束20天内下发录取通知书。
11、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1718111、61718128、61718005
通讯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柳金路
邮政编码:611131
传真:028-61718128
网址:http://www.scap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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