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保送生的选拔条件
符合教育部《通知》规定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保送生资格。
二、保送生推荐与审核
(一)各有关中学在保送生的推荐工作中,须将拟推荐保送生人选的所在班级、申请保送资格类别、获奖项目、获省优学生信息及其事迹等关键信息在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4年8月底。经中学、有关部门公示 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且高校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合格的学生,须于2014年4月7日前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附表1),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各有关中学根据拟录取保送生填报的志愿,汇总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表2)(一式二份),一份逐级报县、市招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14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含电子版:E-mail:sczsyc@163.com),另一份中学存档,同时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交所在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考生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年推荐保送生资格。
(二)中学负责组建所推荐保送生的档案材料,包括:①省优秀学生的《四川省优秀学生登记表》,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推荐生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②《四川省201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③《四川省201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④《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上述材料相关内容和项目由考生本人、有关中学和体检医院分别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由有关中学逐级报市、县两级教育局和招办等部门审核无误后签章。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审核签章。
(三)成都外国语学校须按照《2014年成都外国语学校外语类保送预备生推选办法》,公开选拔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预备生,并在校园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的有关信息须保留至2014年8月底。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于2014年2月7日报省教育考试院。
按教育部《通知》规定,省教育厅基教处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分别在本地本部门指定网站公示省级优秀学生、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学生等资格名单后,于2014年2月10日前将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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