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
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校实际,特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
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5015(新疆代码)国标:11565
学校基本概况:新疆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位于乌鲁木齐市幸福路723号,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占地2351亩(其中2080亩新校区一期已建成),总资产达2.65亿元,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6700余万元,建有135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89个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70多万册。
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743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48人,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70%。开设64个专业,各类在校生达15000余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名。有国家骨干校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建设重点专业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1门,校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
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培养。多年来,致力于构建三级人格培育体系,打造“青年志愿者之家”,369名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生志愿者为2011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提供志愿服务。奖、勤、补、贷、助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受资助学生面达到70%以上。建有自治区精品社团1个,自治区级优秀社团2个,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连续20年被中宣部、团中央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学校是自治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优秀机构”。2011年,有114名学生参加校级以上各项技能大赛,28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在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并以高分居2011年自治区参评院校之首。
学校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加,积极推行“双证制”,毕业生“双证”获取率达80%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较高,稳居同类高校前列。“十一五”期间,学校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16100人,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不少毕业生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行业领军人物,学校社会声誉不断提升。麦可思数据公司(MYCOS)对我校毕业生调研制作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报告》中显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毕业生具有较好的适应环境能力、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格,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万里扬帆风正劲,风生水起即远航。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程中,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将以十二五发展蓝图为目标,努力将学校办成特色鲜明、区内一流、西部领先、面向中亚,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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