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主选拔录取测试
采取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和我校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联考笔试通过的考生来校综合面试。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成绩作为确定综合面试的依据,综合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评奖的依据。
(一)综合性大学联考笔试
笔试时间及要求见联考报名平台公布的考生须知。
我校指定考试科目为5科,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
学校从有我校志愿、五科总分达同科类所有考生前50%,且至少有(但不仅限于)一门单科成绩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15%(即单科优胜)的考生中,按照择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时,优胜科目多者优先;优胜科目数相同时,五科总分高者优先。对于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位居该科所有参考考生前10名)者,我校将破格给予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aoff.whu.edu.cn)。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来校报到。面试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左右,拟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700人左右,设一、二等奖,比例分别为获奖人数的30%、70%。若学生报考踊跃且生源质量高,获奖总人数可适当增加。
2.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获奖名单时,以综合面试成绩为依据。获奖名单于2012年3月底前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
3.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最多可保留至2013年6月,二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当年有效。(二年有效)
4.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做特别规定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时,可按其高考文化成绩分别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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