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国家重点学科
高考分数线
内容推荐
在线答疑
内容推荐
武汉大学2012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1-12-05
关注掌上高考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我校录取线(以下简称校线),按照一、二等奖分别加10分、5分后,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其特长予以录取;

  若其高考文化成绩未达校线,服从专业调剂,按照一、二等奖分别享受一定幅度的降分录取优惠,优惠幅度依次至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以下简称“重点线”)、重点线上20分。

  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照该省总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

  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详见下表:

  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奖项设置及优惠政策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比例(占获奖人数) 30% 70%
加分幅度 10分 5分
优惠幅度 重点线 重点线上20分

  注: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加(降)分幅度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

  5.一等奖获得者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如需保留至2013年6月,获奖者本人须于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向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武汉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6.对于2011年自主选拔一等奖获得者,如其符合有关规定,可享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一等奖相关优惠。

  7.若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经核实后取消学生相应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27-68752637。

  六、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 < 1 2 3 共 3 页
站长统计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推荐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