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获推荐的学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北大招生网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经中学校长实名签字盖章同意后,及时提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8、获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生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格。
9、北京大学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关学科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将获得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复试资格,北京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家委员会将根据考生复试结果,结合报名资料初步审核评价结果,进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认定。获得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至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并在专业录取过程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0、北京大学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将在中学资格审核、学生考核等环节中适当照顾农村偏远地区生源,助力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11、北京大学在北大招生网上对获得“实名推荐制”资质的中学、校长、遴选程序及推荐学生、推荐理由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四、实施流程
1、11月1日—11月25日,获得北京大学2014年“实名推荐制”资格的中学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将中学选拔方案及被推荐学生信息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完成中学网上材料报送和学生网上报名工作。
2、11月30日前,中学将报送材料及学生报名材料邮寄达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3、12月1日—12月14日,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中学上报材料和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4、12月15日,被推荐学生在北大招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及复试通知。
5、12月下旬,在北京大学举行复试,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
五、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享有相关条款的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9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传真:(010)62554332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2755622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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