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整理了2015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供考生参考。
2015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节选自《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
五、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申报和采集
报名期间,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仍按2014年的项目进行申报和采集。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考生。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或资格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
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表》和《2015年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报的《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认定表》等各类相关审核认定表格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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