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
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分为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报名时间与办法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1】16号文件)执行。
考生须于2012年3月7-8日到本人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高招办签领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签领时,考生必须在《体育类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的姓名。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
(一)体育类专业考试组织
福建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福建师范大学承办。
(二)体育统考时间、地点见附件1。
(三)考试项目
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四)计分办法
按《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体育统考总分为100分,每个项目成绩满分为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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