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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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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国家规定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二)学院对特殊困难学生分等级给予适当补助。

  (三)开设“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四)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机构。

  (五)学院每年评选各类先进,并给予适度奖励。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中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电话:020-36863771

  传真:020-86867117

  电子邮箱: xzzydb2005@126.com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6867108

  传真:020-86867108

  电子邮箱:xzzyzs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xzzy.cn

  招生网址:http://www.gdxzzy.cn/zs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于2012年3月13 日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2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授权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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