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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十年高考替考事件
2015-06-25
南方都市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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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高考首日,替考者在南昌十中考试。

  2015年 南都记者卧底披露江西高考替考案

  南方都市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将在江西南昌一些高考点参加考试的“枪手”披露,协助警方破获这个替考组织。截至6月9日,南昌地区高考替考涉案人员已有9人被警方控制。据悉,替考者多为名校大学生。

  2014年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案

  枪手由牵线人从高校选出,多为农村大学生。最终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立案侦查9人,刑事拘留5人,3名处级干部受处分,1人免职,5名教师被移送司法,多名替考研究生被开除。

  2014年 山东济南18人替考未遂

  警方卧底替考集团,枪手被安排至河南等地替考。出发前18名替考考生被抓获,组织者王某被控制。

  2014年 陕西韩城1人替考

  一名高考替考者在最后一门英语考试中被监考老师发现。经查,考生习某某的父亲习生林为该市公安局金城派出所所长,后习生林被免职,接受调查。

  2012年 河南查出25名替考者

  郑州、开封等地多所高校的师生构成了一张严密的替考网络。从2011年9月份开始物色“合格”“枪手”,并于2012年6月6日这一天,将大学生“枪手”送到开封、商丘、周口等地的雇主手里。

  2008年 甘肃天水作弊案

  甘肃天水作弊案件共发现高考替考9个考点31名考生,其中“移民+替考”考生15人,移民考生14人,替考考生2人,均来自山东省阳谷县。涉案5人分别被判5个月拘役至3年有期徒刑。

  2007年 安徽砀山41人替考

  30多名来自合肥的大学生成为枪手,当地的中学老师和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中介”,分别在枪手的证件办理和“考务”方面提供一条龙“组织服务”,当地教育局招办主任、副主任参与其中。后至少5人获刑1年至2年6个月。

  2007年 河南郸城4人替考

  郸城二中教师李海申在北京高校寻找三名理科生和一名文科生去郸城替人参加高考。这四名替考对象中,一人系郸城二中副校长之女,另一人为当地某局副局长的女儿。后郸城二中教师李海申被控制,教体局局长等十多人受处分。

  2006年 陕西省洋县高考替考

  由洋县个别教师出面,组织部分高二优秀学生参加替考。后当地教育局局长、副局长、洋县中学校长等17名事件当事人被处理。

  延伸阅读:美国英国韩国是怎样处理替考行为的?

  德国

  根据德国媒体的报道,找人替考的行为多出现在大学生甚至博士生当中,, 因此德国高校对此高度重视。据了解,目前德国各大学里的学术委员会等类似机构担负起调查和评估学术造假的职责。如果问题严重,该委员会还会上报司法机关协助调查。

  为了防止作弊,德国考场加强了证件把关。不仅学生证件所需要的照片由学校统一拍摄,并且拍摄现场还会被以视频方式做记录,以便未来作为证据核对。而且,德国学校还调整了考试方式。许多课程不仅要笔试,还要求考生合作完成面试课题。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替考的难度。

  德国教育部开始携手司法机关共同铲除替考利益链,对营私舞弊的组考、监考人员及地方行政部门实施问责处理,而不只是处理直接参与替考的“小人物”。轻则取消高考成绩,重则丧失来年考试资格并被判刑。

  韩国

  教育部于2005年出台“高强度”的“高考不当行为处理规定”,以此提高违纪惩处力度,增加违规违纪成本。根据规定,抄袭他人答案、利用手势交换信息、替考、强迫他人协助作弊等行为将面临连续两年失去高考资格的处罚。为严打替考现象,韩国教育部在试题纸上特意增加“亲笔确认”一栏。考生必须用电脑签字笔在此栏写下几行文字,以便事后比对笔迹。

  不只是高考,韩国其他领域也涉及“替考”现象,“重灾区”包括英语TOEIC和汉语HSK考试。2013年,“组织替考”TOEIC考试的多名韩国年轻人分别被判刑6至10个月。

  英国

  在英国法律中,代考行为属于诈骗罪,使用假护照也属于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旦被起诉,将按情节轻重被判处刑期不等的监禁,并会留有案底,情节较轻的将被执行社会服务令。所以很多持有合法英国签证的“替考枪手”由于违反了来英时与这个国家签署的协议,也会在服刑期满后被驱逐出境。

  美国

  2012年,ABC电视网等主流媒体就披露了美国高中生付钱请大学生代考SAT考试的新闻. 每名代考者收取2500美元,使用伪造身份证参加考试。代考者最终以欺诈罪被警方逮捕。

  曾经有15名中国公民因涉嫌“替考”,被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大陪审团起诉。据悉,这些被告利用假护照等方式进入考场,帮助他人获得托福、SAT及GRE等考试成绩。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涉案人员可能以欺诈罪、签证欺诈等罪名被处于25万美元罚金和最高20年的监禁。

  香港

  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规定,任何人制造虚假文书或知道或相信其为虚假文书而使用,意图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即属违法,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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