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随机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做出记录。
(3)工作人员应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3.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抽取考题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考生每人抽取一道考题进入候考室,各自备考。
(2)工作人员应逐一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指导考生按顺序进入考场考试。考生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完,领取两张成绩单即考试结束。
(3)工作人员应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五、评分
考试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个评委,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综合确定该生的最终等级,评委在统一等级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办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5.评委应从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专业教师中选拔。外聘专家评委的任职资格为具有一级播音员以上职称的电台、电视台播音、主持人或外省高等院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教师。
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之外,还要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省统考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并公布专业合格线和分数段,对专业合格考生不再发放专业合格证。
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
附: 1.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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