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我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学校对其进行初审的参考依据。
初审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18 年4 月27 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2.笔试
(1)笔试科目:数学
(2)网上确认及缴费
5 月29 日至6 月1 日,初审通过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缴费,然后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缴费金额:40 元【沪价费(2002)008 号沪财预(2002)008 号沪价费(2006)5 号】。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6 月10 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地点:上大路99 号上海大学(详见“笔试准考证”)
3.综合面试
(1)面试资格查询:
我校将笔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并公布获得面试资格名单。
查询时间:6 月13 日
查询网站:报名系统
(2)面试确认
6 月13 日-6 月14 日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网上http://bks.shu.edu.cn/进行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数理逻辑、沟通反应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专家将根据上海大学人才培养理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结合考生面试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时间:6 月15 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面试地点:上大路99 号上海大学(详见“面试准考证”)
4.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专业及所获优惠政策
(1)合成成绩计算:
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2)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
将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平行志愿方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专业。如合成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
(3)确定所获优惠政策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合成成绩确定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
注:考生成绩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加分,具体填报志愿方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填报方式执行。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报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6 月22 日
查询网站:http://bks.s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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