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普通高校专科一批录取未完成计划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针对在部分批次中出现了个别考生向学校、录取场提出或表达想要退档换录的要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重申,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换录。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录取规定,凡按考生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录取,或在高校征得其同意后被录取后,一律不予换录。换言之,每个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如考生被某高校录取后申请退档,则不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任何批次和类别的录取。
不少高校招办负责人表示,考生填报了高校志愿,就是确立了本人与高校间的一种契约关系。只要考生志愿填报了某所高校且符合录取条件,高校就应录取。同样,考生一旦被所报高校录取,就不能随意放弃。如果考生录取后又申请退档,依据政策,本人不仅不可能再次参加录取,退档的高校也会因该考生放弃浪费了国家招生计划,而且由于该生占用了招生资源也导致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录取,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这是不道德的。
因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再次提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务必慎重选报。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