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实施方案规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院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 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院校在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在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考生入学前院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院校要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制高职单招的录取政策,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成立职责明确的测试职能机构,负责测试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对试题安全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将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单招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强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制定的单独招生方案、报名考生资格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院校要制订科学的考务管理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好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核,面试或技能考核评委由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要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面试全程实行“多重随机”管理,即随机抽取评委、随机编排考场、随机编排考生测试顺序、随机抽取试题等,确保面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四)强化过程监督。各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要规范操作,合理把握评判尺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测试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公开录取结果。要严格按照本校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报名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五)健全应急预案。各院校要针对短期人员大规模聚集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测试安全平稳实施,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组织测试的时间、地点、规模须向测试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得谎报、延报和瞒报。
(六)严肃招生行为。各院校要规范招生宣传,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录取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额外费用;严禁用预收费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条件的考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招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如未入学者,取消高职单招录取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违规事实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各单招院校须于5月2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本校单招工作总结。
附件: 1.自治区2018年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2.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
时间安排表。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自治区2018年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1.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4.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5.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6.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7.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8.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9.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0.新疆职业大学
1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3.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4.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15.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16.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7.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18.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19.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备注 |
---|---|
1月20日-2月20日12时 |
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
|
2月21日18 时 |
招生院校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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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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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或笔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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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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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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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30日 |
考生确认录取结果
|
4月1日前 | 招生院校办理确认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
5月20日前
|
招生院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本校单招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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