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不正之风较难介入现行的高校招生,就因为它的格式化程度高,最大限度地排除了操作人员的因素。但是要想避免考生选拔的同质化,关注特质人才,就不能不采取灵活性更大的招生办法。而灵活性越大,在招生过程中人的参与程度就越大,从而被不正之风钻空子的可能性也会越大。但我们不应该因噎废食,加强监管才是有效的补偿措施。假设从两所高校开始,对自主招生考生只划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线,而不需要高考成绩。这两所高校,必须在国内办学实力较强而又经过廉政考核,招生过程实行更加严密的监控(公布考生情况,对招生工作有关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认真处理举报),对招生中发生的腐败行为要严格处置。新生招收进来发现不合格的,都要坚决清退。一年级结束,要进行一次中期淘汰。只要起步时的规模小一点,而且在取得经验之前不要急于推广,就没有理由担心会引起局面失控。
这其中两条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一是为自主招生中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建立诚信档案;二是在各高校严格实施对本科生的中期淘汰机制。
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包括主持自主招生面试的老师,以及参加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中学及其校长。对于考生的评分或投票,主考教师应该是实名而不能是匿名的。就是说,每一位专家的工作都要准备接受检查。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就要取消他们今后参加招生工作的资格,并给予其他处分。如果有关大学或中学在自主招生中的诚信记录不好,也要给予警告,乃至取消该校自主招生的资格。
应该通过事实让有关人员和学校懂得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换言之,就是要极大地提高招生工作的公开性,特别是要把招生的整个运作过程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必须严加处置,任何人不得豁免,如同对于学术腐败行为的惩治一样。
凡实行了自主招生的高校,必须配以比其他高校更高的中期淘汰率。例如,在新生入学一年以后实行中期评估,因为各种原因而评估不合格的学生都必须退学。这就是说,大学阶段的教学是选拔的继续。既然实行自主招生的都是国内水平较高的高校,它们应该具备足够的教学力度将那些不合格的学生淘汰出局。社会当然要继续关心这些退学的学生,但是退学本身必须是毫不留情的,不管是否涉嫌招生腐败,因为这是整肃高校风纪的重要一环。
当然,一旦高校招生突破了分数法则,还会发生其他许多新问题。分数法则的最大好处,还在于其便捷性。许多人担心一旦打破了这个准则,不但招生工作会增加太多的工作量和成本,而且招生人员也会遭遇太多的麻烦。但是,如果我们下决心要追赶世界第一流的高等教育,如果我们真心要想改变我国学生考试成绩好而创新型人才少的局面,就必须尽快地迈出这一步。以教育问题的复杂性,我们本不该指望用一种过于便捷的办法来操控。要让全社会明白,一种公正的推荐,其准确性毫无疑问要高于几门功课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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