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演艺职业学院2014年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学生,学生毕业获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xmyanyi.com ,学院招生办网址:http://www.xmyanyi.com/ZhaoSheng.asp,招生咨询电话:0592-2570185 0592-7768815 0592-7768816 0592-7768817(兼传真),招生咨询QQ群:1508536087, 微博:厦门演艺招生办
八、本章程由厦门演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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