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职升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中职升本科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在达到省规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中按专业课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在各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分数(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基础课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高的考生;在文化基础课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相同时,依次看“数学”、“语文”、“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成绩,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
(4)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辽宁省招考委关于高职专科升本科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分数情况,学校将划定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录取资格线,在达到省规定的投档线及我校专业综合课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中按各科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当录取分数(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看“计算机”、“外语”、“专业综合课”成绩,取单科成绩高者录取。
(5)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程序、校考日程安排等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详见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1)招考专业:
我校2016年艺术类招考专业及招考方向为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招考方向)、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招考方向)、表演(曲艺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玉石雕刻招考方向)。
(2)报考条件:
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本省艺术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无统考专业除外),有校考的省份须校考成绩合格。
1)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考有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校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2)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报考无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可根据本省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及以上,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3)辽宁省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报专业对应的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招考专业及方向、成绩专门化等需满足下列具体要求: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美术类,统考专业为美术类,招考专业方向为美术类,成绩专门化要求为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专业为音乐表演,对应招考专业方向为声乐演唱方向,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流行、美声、民声(J1流行、J2美声、J3民声,任意一项均可)。舞蹈表演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音乐舞蹈类,对应招考专业及方向为舞蹈表演,成绩专门化要求为中国民间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对应的招考专业及方向为播音与主持艺术,成绩专门化要求为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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