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我校有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在征集志愿录取时如校考合格生源不足,仍未完成计划,再次征集志愿时,允许未参加校考的考生根据本省对应的专业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要求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必须达到本省专业统考满分成绩乘以70%及以上(如山西省美术类省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省考成绩则需 210分及以上),才能报考,否则,不能报考(招生省份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录取时,采用统考专业课成绩计算录取分数。
(3)计划安排情况说明:
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的地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合格生源与计划比例不超过4:1,安排招生计划,对个别生源不足的省份,我校安排了0计划,合格考生可以报考,若达到我校报考条件及录取标准,我校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4)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辽宁省除外)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在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考生录取等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折算后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高的考生;在折算后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数高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是艺术理专业依次比较“数学”、“综合”、“外语”;艺术文专业依次比较“语文”、“综合”、“外语”。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的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四个专业可以兼报,报考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2+专业课成绩”计算的综合分(保留1位小数)为录取基准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级差录取,四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在第一至第四个专业志愿间实行),有专业志愿优于调剂志愿。
(5)违规考生的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2/6,电子邮件:a5929096@126.com,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12-5929368,网址:http://www.ustl.edu.cn。
辽宁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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