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邮政编码:110122)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6、办学性质: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600602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3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520304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数字测绘方向) |
3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安全方向) |
3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方向) |
3 |
60020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方向) |
3 |
600204 |
道路养护与管理 |
3 |
540302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方向) |
3 |
540302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600605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3 |
64030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630205 |
保险(保险理赔方向) |
3 |
630302 |
会计 |
3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40603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3 |
560703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600210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定损与评估方向) |
3 |
600203 |
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 |
3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600308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3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610205 |
软件技术 |
3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3 |
660209 |
影视动画 |
3 |
610301 |
通信技术(嵌入式产品开发方向) |
3 |
600206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3 |
600205 |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
3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580304 |
印刷媒体技术 |
3 |
600405 |
空中乘务 |
3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3 |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1700元/年、二等1000元/、三等600元/年,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有10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标准。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加拿大百年应用文理与技术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层次教育项目,说明如下: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对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中国辽宁省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大专文凭。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省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调档,最高按12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我校2016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中职升高职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 89708730
E-mail:lnc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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