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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公平:需要脚踏实地去做
2005-04-06
作者:于建坤
关注掌上高考


  实现高考公平,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朝一夕做到。很多方案目的、思路是好的,但操作起来不行,甚至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没有一个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要承认差别,要面对现实。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说——高考公平:需要脚踏实地去做。

  随着高考临近,高考录取公平问题成为社会热议话题,“两会”代表委员、学者、教育界师生家长、网友及各界关注的焦点是:高考录取怎样做到公平,录取指标怎样分配才合理?人们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提出不同的、甚至截然对立的看法。针对当前高考招生的现实状况和各种议论,应该采取怎样一种务实和解决问题的态度?

  能不能取消分省指标

  记者:在北京单独命题之前,高考总分550分的北京考生可能考上清华、北大,而在同样试卷上得到同样分数的山东、湖北考生可能连重点院校都进不了。虽然后来北京实行单独命题了,但是这种强烈的不公平并没有消除。这种情况损害了考试的第一公平——程序公平,即对所有参考者都一视同仁,用统一的尺度检验考生,使所有的考生都受到相同的对待。所以,最近有人强烈呼吁取消分省划定指标,实行全国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评分,统一大排名,消除地域歧视,让最有能力者获得最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你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应书增:诚然如这种观点所称,程序公平是绝对公平,所有人都应该受到相同的标准和尺度检验。但就目前来说,程序公平或绝对公平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中是很难完全实行的。比如说取消了分省指标,就要实行全国统一试题、统一阅卷,统一评分,统一大排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可以做到,但是统一阅卷、统一评分怎能办得到?以2004年为例,全国700万人报考,平均每人考4门,近3000万份试卷,如果这些试卷都运到北京来阅评,北京哪有那么多的人力、物力和设施?而且在时间上也不能完成阅评,由北京来阅卷根本不现实。再者考生答卷需要高度保密,如果各省考生答卷都往北京运,尤其那些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答卷千里迢迢运往北京,安全保密的难度简直不能想象,时间也难以得到保证。

  如果由各省组织阅卷评分,那么在如今社会诚信度的情况下,不给你划定指标,显然哪个省得高分越多,该省进入全国重点大学的名额越多。这种情况就会驱使阅卷评分者放松阅卷评分标准,谁越严格谁越吃亏。

  地区差异要不要区别对待

  记者: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先天不足,社会、经济、教育条件差,在国家投入方面也没有其他地区投入大,如果不对这些地区实行高考倾斜政策,就会加深二者的天然鸿沟,拉大二者差距。实际上,将连粉笔、墨水、纸张都保证不了、在危校上课的学生与在现代化电教、计算机和因特网环境下的学生用一个标准和尺度衡量,是不公平的。不仅要机会均等,所有人都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而且还要考虑考生在教育条件方面也能受到相同的对待,如果这种条件由于外在原因存在巨大差异,那么就应该对此进行倾斜或补偿。大的区域范围是这样,小的具体到某个个人也是一样,对于一个在艰苦环境下靠业余自学和一个在优越环境中接受特殊辅导的学生来说,相同的分数其含金量是绝对不同的。

  这种意见强调的是考试的第二公平——条件公平,即除了追求能力与机会平等外,还主张教育条件的平等。这种观点显然是有道理的,但是为什么分省指标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反而朝着相反方向发展,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呢?

  应书增:有人一提分省划定指标,就全盘否定,把不公平归结到这方面来。其实分省划定指标是历史形成的,这种历史形成的状况我们是改变不了的,比如高校布局尤其是全国重点院校布局不平衡,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有的地方如河南省那么一个人口大省,可能还没有一所全国重点大学,你要求按人口平均分配招生指标,是很难做到的。而这些历史状况的形成,有它特定的历史原因,现在也很难改变。分省划定指标也不是一无是处,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当然全国重点大学用的是国家财政,但是所在地地方政府也有投资,与国家共建。除了投资外,这些重点大学还要占用当地城市公共资源,如用地、用电、用水、交通、信息和生活设施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一个地方对高等教育资源投资越多,也应该获得越多的利益。

  记者: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说,不论城乡、东西部、家庭贫穷和富有,所有的考生都具有平等分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因为其他外在因素剥夺或削弱了这种权利是不公正、也不公平的。优质教育资源有限,通过高考却把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提供给强者而不是弱者,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这种“马太效应”自然会扩大社会的不平等,加速社会的两极分化。

  应书增:高考是一种选拔机制,其特点就是“优胜劣汰”。不仅高考,所有考试都是这样,面对数百上千的求职者,用人单位只能通过考试选取其中的最优者。考试选拔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而你说的这种“事实公平”往往损害了效率。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究竟怎样把握才能既体现了公平,又不牺牲效率,无论在政策或技术层面都需要长期的探索。

  录取能否完全市场化

  记者:有学者提出,高考指标分配难题源自政府职能错位。在非义务教育中,高考指标不属于“公共品”性质,不应该由政府以传统的计划经济方式配置,这个领域有效资源配置,要交给通过自然形成的市场来完成。要通过立法程序赋予学校进行教育经营管理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制度安排上保证学校管理者在招生考试、录取、课程设置、专业布局、毕业文凭认定、学位颁发等方面拥有自主决策权。

  应书增:高招体制的改革正在平稳有序地进行,如分省命题的自主空间进一步扩大,高校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招生等等。高考是一项事关全社会的重大利害的事情,这种改革必须慎之又慎,一步一步稳妥进行,不能哪一天来个突变,没有这种突变的基础和条件。完全由高校自主招生在现实中能否行得通,我是存有疑问的。举一个例子,去年全国报考北大、清华的有数百万考生,一所高校有没有能力在全国各地设考点,如何命制试题,配备考试工作人员,试卷运送安全如何保证,如何阅卷评分等等,将牵涉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设备等。如果各个高校都来这样一遍的话,将付出多么大的社会成本?

  从考生角度来讲,你报考北大、清华假如没有录取,你就要准备再考北京师大、人大等,假如这些学校仍然没有录取,你还要再继续准备考其他学校。这样一年多次参加高考,一个高中学生就会整年奔波在考试中,他可能同时被数所学校录取,也可能一所学校也没有考上,数次报名参考花很多的钱,考生负担大,家庭经济负担大,社会紧张度大。假如自主招生的高校不是到各地设考点,那么许多边远省区的学生如云南、贵州、新疆和西藏等地的考生就要奔赴北京参加高考,那简直是不可能的。有人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高校招生来说今天的事,实际上两个时代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不能抽去前提条件盲目比附。即使科举时代,也不是所有考生都到北京来考的,是先参加了乡试(省级考试)中了举人才有资格参加礼部(教育部)会试的。

  实现公平要循序渐进

  记者: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很重要的部分,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关键。对于考生来说,能否上大学,能否上重点大学,将是他人生重要的分水岭,决定他日后的社会分层和社会地位。这既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我们看到,目前在高考公平中最为关注的高招指标和录取方式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应书增:当前对高考招生的不同看法,出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反映了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这些意见和呼声,都反映了某一角度的公平性,可以引起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不同诉求的关注,使高考招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趋于公平。我个人观点,绝对公平是一种理想状态,是社会努力的目标,要一下子完全实现是不可能的。由于立场和角度不同,人们对公平的内涵理解就不同,提出的观点虽然各有道理,但放到一起却相互矛盾。全国统一排名有全国统一排名的道理,分省划定有分省划定的道理,统一录取有统一录取的道理,高校自主录取有自主录取的道理。很多方案目的、思路是好的,但没有可操作性,甚至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还没有一个能彻底解决问题的方案。

  那么,是不是就说没有作为了呢?不是的,实际上要做的工作很多,比如说关于指标的划定,就要顾及各方面的利益,达到公平和效率的相对平衡,尤其对一些大城市过度倾斜的现象,可以在指标数量上作一些调整。关于高考市场化和高校录取自主也可以作一些尝试,高校自主录取已经迈开了一些步子,尽管还不够大。总之,我认为应该面对历史和现实,在此基础上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努力去做,要循序渐进,任何一种变动都应该慎之又慎,不能搞突变,搞突变会引起较大的负面影响。

    相关链接: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促进社会公平,是我们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没有教育机会的均等,就谈不上社会公平。而入学机会公平又是教育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多年的实践证明,高考是实现入学机会公平的重要方式,社会认可度高、信任度高、期望值高。因此,我们招生战线的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入学机会的公平对于实现教育公平、实现社会公平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我们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为促进教育公平,我们一方面要努力缩小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受教育差距,为处境不利人群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公平性建设,确保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确保公正选拔的录取机制。要在高校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上,包括试题科学、试卷安全、考纪严格、评卷公平、录取公正等落实公平性的要求。当前社会环境复杂,多种矛盾交织。确保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性,是对我们的严峻挑战。我们要迎难而上,把促进入学机会的公平,作为我们奋斗的方向,作为我们制定和实行各项政策措施的导向,坚持不懈,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摘自《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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