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们最为关心的择校费,实行重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执行市教委下达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违规招生并高收费。
高等学校严禁以学分制改革、专升本、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名违规收费。
根据《2015年重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点》,高校严禁超计划招生、将提前缴纳学费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和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以学分制改革、专升本、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为名超标准收取学费。规范高校办班及收费行为。
此外,还要大力查处高校违规招生、办班、滥发文凭及其乱收费行为,严禁无办学许可、高校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教育部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
高中毕业班级每学年补课不超过60天,每天不超过6课时,不得收取补课费,中小学其余年级一律不得补课收费。
市教委对广大家长和学生关注的补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按照要求,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每学年补课不超过60天,每天不超过6课时,不得收取补课费。高中其余年级和初中、小学一律不得补课或变相补课收费。
对于补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严禁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乱收费。
坚决治理“课堂内容课外补”等突出问题;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等问题;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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