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核评价。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充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核选拔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专业综合面试和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自主招生专业(类)对应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确定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我校根据考生所申请的专业(类)按综合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优惠政策。入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分A、B、C三档,各档优惠政策及对应省份要求详见下表:
4、高考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设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五、监督机制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将接受我校招生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0710,邮箱:jcc@tongji.edu.cn。
2、我校考核选拔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选拔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我校对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分别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六、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有效、畅通)。一旦发现造假,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本简章以教育部批准通过为准,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瑞安楼101A室
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2643
传真:(021)6598151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tongji.edu.cn
同济大学主页:http://www.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各高校自主招生名单及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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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在本省实行自主选拔录取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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